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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大刑事案例盘点

2024年十大刑事案例盘点

时间: 2025-03-09 04:46:06 |   作者: 优发国际线上娱官网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宝贵的司法资源,更是司法智慧的结晶和社情民意的“风向标”。回望2024年,我们梳理了这一年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并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影响、是否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等因素,从中选取了十件,称为“2024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中国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数超过百万,从百万刑案中我们选取的十个案件犹如管中窥豹,希望从这些经典案例中,可以让我们获得启迪,引发思考。

  精选出的十大案件包括:邯郸中学生杀人埋尸案;河北马树山案;山西订婚案;珠海“11.11”驾车冲撞行人案;全国首例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刑案;许圭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李铁行贿、受贿案;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正当防卫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2024年3月10日,一个14岁初中生的死亡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同时让邯郸这座城市陷入巨大震动。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嫌疑犯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三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故意非法剥夺别人的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某、李某经预谋后将被害人王某某杀害并埋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系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为突出的主犯。李某热情参加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罪责小于张某某。被告人马某某在去作案现场途中得知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欲杀害王某某,并跟随前往。在目睹实施杀人时,即离开现场,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参与了张某某、李某杀害王某某的共同犯罪。鉴于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的权威来自群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本案的发生,让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引发热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了十二岁,并附加了一个程序性限制条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刑法规定这样严格的程序限制,表明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关于本案,最高检作出核准追诉决定,法院依法作出的及时判决,符合全社会对于案件的期待。对于这起案件,民众激愤之下,强烈要求严惩罪犯,为被害人讨回公道。但是,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毕竟有些不同于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其心智未臻于成熟,理性不够健全,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比照成年人犯罪给予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也是我国签署加入并且是联合国历史上加入国家最多、国际共识最广的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的基础要求。本案对三名被告人的惩处也充足表现了上述规定和要求。对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应当区分情况做公正处理。参与此案的嫌疑犯、被告人各自的犯罪行为、具体情节和应当承担的罪责,有几率存在差异,不能等量齐观。在这起案件中,第三被告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但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根据刑法第17条第5款规定,不予刑事处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在封闭场所对其进行矫治和教育,符合这一案件应有的罚当其罪、各得其所、教育挽救的正义标准和刑事政策。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及权益被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有不少案件是从一件又一件不经意的小事开始的。为什么本案的几名13岁少年会对生命如此漠视,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否有所缺位,才一步一步让他们走到了今天?例如:家长方面,有没有承担好培养小孩子良好品行的义务,有没有及时关注到孩子情绪的变化?学校方面,是否较好地了解到学生的心理状况,对行为异常的学生是否做到了足够关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仅靠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完全解决未成人的犯罪问题,治“未病”、系统治理仍需要做得更多。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的关爱、正确的价值引导,等等都不可或缺。毫无疑问,从源头上预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需要更加重视未成人的健康成长。

  一位75岁的正科级退休干部、当地的“道德楷模”,因举报当地县委书记被检察机关以诬告和诽谤罪提起公诉,然后该案又在极短时间内经历戏剧性的反转。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的效率非常之高,完成侦查、审核检查起诉、提起公诉。具体时间:2023年12月9日,马树山因涉嫌诬告被迁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以马树山涉嫌诬告,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核检查起诉。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以诬告、诽谤罪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月15日,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2024年1月16日,迁西县人民法院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2024年1月18日,最高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座谈会。关于马树山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指出,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2024年4月9日,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树山案受到巨大关注,一是因为有关媒体的公开报道,让本案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二是马树山被逮捕、起诉,可谓“一路畅通”,办案机关的“超高效率”让人怀疑案件背后存官员随意用权、伤害司法公正的情形。刑事诉讼关乎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天大的事。本案得以反转,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功不可没。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是纠正错案的正确之道。本案也再次提醒着我们,权力监督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纠正错案不可能都依赖于最高检察机关的介入。对于本案的反思,不仅要针对个体,也要面向群体;不仅要针对现在,也应考虑未来。本案的结局是错案得到纠正,违法办案人员被追责。马树山案将逐步推动纠错机制的完善,强化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划界限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下一个“马树山案”的出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才能慢慢地加强。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的权利必须被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可以感觉到公平正义,还需要多方努力、久久为功。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一案,对席某某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查明: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后开始谈恋爱。交往期间,双方口头约定订婚彩礼18.8万元。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十四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十三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十三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十四层房内。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被害人称其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期间,曾明确向席某某表示过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被害人母亲也证实,事后被害人哭诉其被席某某了。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罪。

  法院审理还查明,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法院认为,虽然事后双方有协商的情节,但不影响认定席某某的行为构成罪。由于种种原因,该案经历了三次延期,且两次延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目前,案件仍处于二审阶段。

  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构成罪,二审仍然悬而未决,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审慎态度可见一斑。本案引起巨大关注,主要是案件结合了“订婚”“”两个极其吸引眼球的关键词。订婚,甚至是婚姻当然都不是的“保护伞”,但由于案件的发生通常在私密场所,直接证据经常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的陈述,此类案件往往出现双方陈述的内容不一致,甚至存在矛盾的情况。此种情形下,如何全面审查全案证据,结合其他证据的印证情况,客观判断双方言词证据的客观真实,极大考验着法官的智慧。说到底,仍然要回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中去,这当中,既要审查案件的证据能力,即证据的适格性问题,也要审查证据的证明力,即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左右和证明程度的大小。

  二审程序的意义体现在多个角度,二审法院将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不是正确,诉讼程序是不是合乎法律,做全面审查和审理,重点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以维持正确的一审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和裁定。二审阶段,法院需要继续重点审查: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男方暴力行为与性行为的因果关系、被害人的反抗能力、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客观原因、暴力和胁迫等手段的界定、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等等,来进一步接近案件的“客观真实”。

  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嫌疑犯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迅速到场,将嫌疑人樊某当场控制,全力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案发当日,樊某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很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庭审中,樊维秋当庭认罪。

  47天判死刑!本案的可能会入选全国最快的死刑案件排行榜,从嫌疑人被逮捕到判处死刑用时不到两个月。本案的速度,充足表现了国家对重大恶性犯罪的从严从快和对民意的及时回应,也彰显国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的刑事政策。同时,本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也进一步表明:办理死刑案件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切实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被告人樊维秋就将怒火发泄到几十名无辜的市民身上,造成了珠海这一起震惊全国的重大恶性案件。近年来,各地撞人事件频发。比如,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在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温庆运执行死刑。此类案件的发生,其实是一个很复杂且敏感的大议题,它涉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公民个人心理健康、法律、道德、公共安全等多个角度。我们所有人都不单单是旁观者。案件的发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生命是如此的宝贵,但又是如此的脆弱,如何通过全社会一起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恶性案件的滋生土壤,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需要有关部门和我们每一个人做得更多。

  2015年1月,小丽和张某结婚,两人共同养育一女,小丽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家庭。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2019年4月,两人离婚,但仍同住一屋檐下。小丽重新找到工作,张某时常翻看小丽手机,并限制小丽外出工作,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甚至追到单位打骂、威胁。最终,小丽向香洲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年10月13日,香洲区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发出后,张某并没有收敛。2023年11月某天,张某又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小丽后,用棒球棍殴打小丽和司机。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再次施暴,公安机关果断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在法院的严厉训诫后,张某写下悔过书。可前脚刚获得自由,张某后脚就又开始对小丽进行威胁、恐吓。小丽再次向法院求助。2023年12月15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考虑到张某漠视司法权威,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确定的禁止事项,法院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同年3月19日,香洲区法院对张某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自设立以来,对预防家庭暴力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实践中,仍时有发生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情形。为了更好地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2022年8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各级法院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同比增长41.5%。

  本案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更重要的是,此份判决对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这样的一个案例,让全社会知道,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会受到法律严惩。人身安全保护令绝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必须尊重和执行的法院裁决!

  从本案来说,法院通过对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予以刑事处罚,充足表现了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也进一步告诉广大网友,可以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施暴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克制自己暴力行为,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24年3月22日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被告人许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垚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宜与被害人林某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12月14日至15日间,在被害人林某食用物品中投毒,致林某中毒死亡。许垚还因工作上的原因与被害人赵某甲、赵某乙产生矛盾,经预谋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两人办公室内饮品等物品中投毒,致赵某甲、赵某乙等四人中毒。2020年12月18日18时40分许,许垚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许垚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致四人中毒,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许垚系有预谋地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危害后果很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一个人的品德远远比他得才华要重要得多。本案反映出职场安全的重要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我们可能永远别高估人性的善,也不要低估人性之恶。这一起震惊A股市场的“投毒案”,终于落下帷幕。被害人24岁创业,39岁被下属毒杀。被害人曾上过央视登过福布斯,曾是A股最年轻董事长之一,其离世让无数人扼腕叹息。2009年,林奇创立游族网络;2014年6月,游族网络正式登陆A股主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林垚被查之时应悔不当初。据报道,许垚被捕后从始至终保持沉默,不肯透露毒药的具体种类和名称,导致林奇错过了最佳治疗期。最终于2020年12月25日,心力衰竭去世,享年39岁。尽管许垚为这次谋杀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备,而且在在作案过程中不止毒害了董事长林奇一人,并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最终在证据面前,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为林奇感到惋惜,其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我们也为法院的判决拍手叫好。希望法院的判决结果,能够安抚到众多受害者的家庭。

  李铁,作为前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是中国足球界一颗十分闪亮的明星,其在球场上的表现赢得了无数球迷的认可和尊重。作为运动员退役后,他曾在广州恒大、河北华夏幸福、武汉卓尔等俱乐部执教及担任管理层。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李铁担任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2022年11月,李铁官宣被查。

  2024年1月,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播出,披露了足球领域腐败案情,李铁出镜忏悔。该专题片披露,李铁为了当上男足国家队主教练,一方面游说卓尔俱乐部出钱帮他做工作,表示如果自己能“上位”,也会在多方面回报俱乐部,俱乐部为此拿出200万元向陈戌源(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行贿。另一方面,李铁认为时任足协秘书长刘奕也有话语权,又自掏腰包送给刘奕100万元。在确认获得男足国家队主教练这个职位后,李铁飞到武汉和卓尔俱乐部谈交易。李铁与卓尔俱乐部以总额6000万元的金额,签下了一纸所谓的“合同”,实际只是以此为幌子,来掩盖权钱交易的本质。随后,他很快将卓尔队的四名球员选入了国家队大名单。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大力发展和振兴中国足球,是老百姓的内心期盼。从昔日风光的足坛明星,到今日的身陷囹圄。李铁从辉煌到堕落,不仅是个人的悲剧,也是中国足球的悲哀。随着李铁案被依法宣判,本轮足坛反腐迎来高潮,2024年以来已有多人获刑(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中国足协原党委书记杜兆才案将于今日宣判)。包括: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被判刑十四年;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党委书记于洪臣,被判刑十三年;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被判刑十一年。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显然,我们对于腐败的顽固性仍然不能低估,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滋生的土壤要有清醒认识。足球是一项系统工程,所有的足球从业者都应当以此为鉴,着眼长远、夯实基础,脚踏实谋发展,一同推动形成一个可持续、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本案的判决,是对中国足球美好未来的负责和担当。毕竟,让犯罪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让后来者不敢再轻易触犯法律的底线。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持续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才是治本之策。

  2023年11月2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公开审理该案。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长春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宋某部外伤致头皮擦挫伤之损伤所致程度为轻微伤。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被告人周某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3日,该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四万余元。202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死刑立即执行。

  高空抛物被称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个个从天而降的“炸弹”不仅破坏环境,更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据有关专业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巨大的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会构成高空抛物罪,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案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假如没有直接或间接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故意,若导致非常严重危害后果,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但除了法律规制,治理高空抛物问题,还离不开人们综合素养的提高,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杜绝高空抛物的文明习惯和法治共识,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比如,社区物业可以热情参加高空抛物的治理,通过物防、技防等多种形式,构筑起社区安全屏障;各社区能够最终靠在小区建立志愿者队伍,增强监督力量。例如,重庆市渝北区住建委联合软件公司开发了高空抛物预警系统,在某小区的9栋楼试点安装了72个高空监测摄像头,当有高空抛物出现时,高空监测摄像头能在3秒内追溯高空抛物肇事者并发出警报,这些都是治理高空抛物的好做法。最后,有关部门也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身边的事例来警示,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改正不良行为习惯,真正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被告人(系化名,时年14周岁)系湖南省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因在春游时与同班某女同学聊天,同级邻班同学胡某认为招惹其女朋友,要求买烟赔礼道歉,否则就打。之后给胡某买了一包香烟,但胡某嫌烟不好不要,遂产生殴打的意图。2019年5月17日上午早读课前,与被告人不和的同班同学孙某某,伙同他人借故把喊到厕所,扬言要殴打。有不甘示弱的言语回应(案发后其解释系找借口拖延,打算放学时跑掉)。当日早读下课后,在上厕所时,孙某某、胡某等人又拉扯,并踢了其一脚。后因上课时间到了,各自散去。第二节课下课后,孙某某邀约同学张某某、胡某等人帮忙殴打,并向张某某指认正在厕所内的。午饭后,孙某某又邀约被害人陈某甲、陈某乙、吴某等帮忙殴打。随后,孙某某等7人前往教室寻找被告人,其他8人在厕所里等候。拒绝前往,孙某某称若不去将强行带走,被迫跟随前往,并将同学用于开药瓶的多功能折叠刀(非管制刀具,刃长约4.5厘米)藏在右手衣袖内。到达厕所后,孙某某、胡某、张某某及被害人陈某甲、陈某乙、吴某等15人把围住。陈某甲上前扼勒的颈部,把摔倒在地后,骑坐在其身上殴打,孙某某、胡某、张某某等人一拥而上进行踢打。在受到群殴之后,掏出折叠刀乱挥,捅伤陈某甲腰背部,划伤吴某大腿。殴打持续约一分钟后,众人散开。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厕所蹲坑的矮墙坐在地上,站在背后的陈某乙对其掌掴,遂转身用折叠刀向陈某乙腹部捅刺一刀,张某某等人再次殴打后离开。后陈某甲、陈某乙、吴某被送至学校医务室治疗。经鉴定,陈某甲、陈某乙的损伤所致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的损伤所致程度为轻微伤。同年8月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在遭受学生霸凌时,实施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无罪。宣判后,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期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抗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9日作出刑事裁定,准许撤回抗诉。

  本案入选,有两个原因。一是回顾2024年刑事法圈的热词,正当防卫、“第二十条”是从年初开始就持续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热议。2024年2月10日,由张艺谋执导的法治影片《第二十条》上映。影片上映后持续火热,引发了“法律圈”对《刑法》第二十条,即正当防卫的广泛思考。这部影片中的案例参考了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等真实案例,《第二十条》片名来自于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是“正当防卫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5月30日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5件案例,全面回应学生霸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的司法政策。

  虽然,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刑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徒法不能以自行!正当防卫类案件的备受关注,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朴素公平正义的热烈和美好期待,该项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状态并不理想,案件办理中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很不容易,如何让相关案件的办理更符合普通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观念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很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同年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决死刑。10月25日,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很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2月19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核准适用死刑后,最终进入执行阶段。据新闻媒体报道,余华英在庭审中始终不觉得自身有错,直到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才流下了眼泪,对被拐儿童及亲属没有道歉。

  孩子失踪,带给亲人的是撕心裂肺之痛。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拿滚烫的水浇到5岁女孩头上”等恶劣行径引发群情激愤,以杨妞花为代表的被害者及家属通过媒体发声,讲述被拐后的困苦境遇和寻亲的艰辛之路让无数网友动容,也让本案成为一起全国瞩目的重大刑事案件。

  让司法公正“可视化”也是时代赋予司法的新要求。余华英案无疑是一堂面向广大群众的生动“法治课”。17个孩子,12个家庭,余华英的犯罪行为带给被害人家庭的是没有办法弥补的伤痛。本案在进入司法程序后,二级法院依法审判,特别是在发现漏罪问题之后,及时裁决发回重审。经过进一步调查,明确了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为17名的犯罪事实。因此,余华英案的依法重审,不仅查清了全部犯罪事实,充分表明了司法机关的严谨与审慎态度,更体现了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这正印证了那句人人皆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余华英案是近年公安机关严厉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重大典型。2024年9月27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夏季行动”以来,深入推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组织并且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技术比对会战,共破获拐卖案件109起,其中积案52起,解救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妇女、儿童2505名。在法院作出依法判决后,我们还应当关注的是,积极深挖拐卖犯罪背后的相关利益链条。对待拐卖行为,不仅要严惩,更要严查、严防。要坚持打防结合,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方法,加大有关部门协同力度,让更多的孩子获救。同时,我们也应当对未来打击拐卖犯罪充满信息,因为随着在人脸识别、大数据等科技力量的一直在升级,国家打击、预防人口拐卖的能力将越来越大。

  最后,希望国家打击和预防人口拐卖犯罪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希望骨肉分离的悲剧慢慢的变少,希望所有苦苦守候的受害者家属,都能等到和亲人团聚的一天。衷心希望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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