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健身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时间: 2025-05-13 14:24:28 | 作者: 优发国际线上娱官网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事例,该涉预付式消费典型事例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事例研究院”。
2023年7月2日,张某因个人健身需要与某健身公司签定《健身入会申请表》,约好张某在某健身公司处处理会员卡,事务类型为次卡50次,开始日期2023年7月3日,截止日期2024年7月2日,入会费2000元,一起补白“赠送10次,不退不换”。当日,张某向某健身公司付出悉数费用。2023年8月,某健身公司停止供给服务。张某在该健身公司消费12次,尚有48次未运用,遂申述恳求某健身公司返还剩下健身服务费1600元。
审理法院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五十三条规矩:“运营者以预收款方法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应当依照约好供给。未依照约好供给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实行约好或许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当预付款的利息、顾客有必要付出的合理费用。”张某处理会员卡后,某健身公司在合同实行期内停止服务,应当向张某返还服务费。两边约好某健身企业来供给50次健身服务,另赠送10次服务。在正常履约状况下,花钱的人能够享用60次服务,应将60次服务而非50次服务作为2000元入会费的合理对价。在运营者违约免除合同的状况下,对消费的人的维护不该低于合同正常实行状况下所能取得的利益,审理法院遂判定某健身公司交还张某会员卡剩下费用1600元[2000元×(48/60)]。
1.《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五十三条规矩:“运营者以预收款方法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应当依照约好供给。未依照约好供给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实行约好或许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当预付款的利息、顾客有必要付出的合理费用。”本案中,健身公司单独停止服务构成违约,退款职责清晰。
法院以为,赠送的10次服务虽名为“赠送”,实为顾客付出2000元后应享用的完好权益。若将赠送服务扫除在外,运营者违约反而或许获利(如仅按50次核算,退款更少),违反公正准则。
法院以总服务次数60次(50+10)为基准,按未运用次数份额(48/60)折算退款金额,保证顾客权益不低于合同正常实行时的利益。
——自己以为,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局条款存在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供给条款一方的解说。健身公司以“赠送”名义供给服务,但顾客已付出对价,该服务应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赠送”与消费绑定实质是促销手法,运营者不该以“赠送”为由减轻本身职责。
——《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二十六条规矩,格局条款中扫除顾客权力、加剧顾客职责的条款无效。因而,本案中“不退不换”属无效条款。
预付式消费中,运营者向顾客赠送服务的状况较为常见。在合同正常实行的状况下,顾客既能享用购买服务又能享用赠送服务。运营者违约导致预付式消费合同免除的,顾客有权恳求运营者交还剩下预付款。在核算已供给服务的价款时,假如不考虑合同约好的优惠计划,将运营者赠送服务扫除于运营者职责之外,将导致多核算已供给服务的价款,应返还顾客的剩下预付款削减,运营者违约或许取得比合同正常实行状况下更大的利益,既缺少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公正准则。因而,在运营者违约导致合同免除的状况下,应当维护顾客的实行利益,按合同约好的优惠计划核算已供给服务的价款,充沛维护顾客权益,引导运营者信守合同、诚信运营。主张顾客签定预付合一起,留意清晰约好服务内容、期限及退款规矩;警觉“赠送”“不退不换”等含糊条款,保留好付出凭据和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