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自立自强是锻造“杀手锏”技术的基本遵循
时间: 2024-09-28 19:39:57 | 作者: 优发国际线上娱官网
12月17日嫦娥五号返回器安全着陆,我国首次地外天体采样返回任务圆满完成,标志着中国掌握了无人月球探测的最主要基本技术,向航天强国迈出强有力的一步。在国际高端技术垄断竞争日益加剧、全球供应链技术链断裂、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出现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突破更多“卡脖子”技术、掌握更多“杀手锏”技术意义重大。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陈光教授基于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突破性创新理论模式,为我国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提供了参考。
(项目来源:作者依据历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创新突破等统计)
在国际科技竞争环境瞬息万变和创新链断裂重组的新形势下,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是对当前和未来中国技术发展的要求和部署。
“杀手锏”技术是指技术主体在创新链前端或高级端掌握的“非对称性技术”(Asymmetric Technology),也就是“我有你没有”或者技术壁垒大到对方不可以模仿更不可能超越,技术处于非常大的优势的状态。“卡脖子”技术是指技术主体处于创新链中低端,在关键领域有明显“技术差距”(Technology Gap),形成在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中的“阿喀琉斯之踵”。“杀手锏”技术是一国技术之长,“卡脖子”技术是一国技术之短。“杀手锏”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出现的本质是技术积累、技术落差、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国家竞争等多种因素导致的全球性技术发展的不平衡。
“杀手锏”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都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事关一个国家的技术体系和产业发展在全球供应链创新链中的位置和安全发展的大局。处于技术优势地位的国家倾向于拥有和保持更多“杀手锏”技术,处于技术劣势地位的国家则倾向于突破“卡脖子”技术。在技术生命周期中有着非常明显技术优势的国家,会选取积极研发迭代技术并延续技术优势的战略。在技术生命周期中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国家,会选取积极研发替代技术(或未来技术)并可能在下一个周期中胜出的战略。这就是我们大家可以看到的目前大国技术竞争的现实图景,也是我国战略技术和战略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局面。
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需要中国特色的突破性创新理论模式。我们大家都认为,能应用以政策为中轴、以技术与政府为双轮驱动、以技术与市场耦合为特征、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体的中国突破性创新的理论模式,即中国情境下的突破性创新P-TMO模型,P—政策(policy),T—技术(technology),M—市场(market)、O—组织(organization)。
P-TMO模型的实证基础是中国典型的突破性创新的实践案例,即依据历年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成果等统计出的30项代表性、突破性创新成果,进而遴选20位专家,根据李克特5级评分法,从“技术突破”“市场需求”“政府作用”和“企业组织”这四个方面,对30项突破性创新技术的影响程度进行打分评价。
在此基础上,使用德尔菲法将专家赋值打分均值转换为该因素对创新成果的“贡献度”,如表1所示,对突破性创新影响最大的因素先后为“技术突破”(“贡献度”为31.5%)、“政府作用”(“贡献度”为29.0%)、“市场需求”(“贡献度”为22.8% )、“企业组织”(“贡献度”为 16.7% )。
从我国代表性的重大创新成果来看,“政府作用”对于推动技术创新影响非常显著。改革开放以来,“市场需求”对创新成果的“贡献度”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政府作用”依然是上述重大创新成果取得突破的主要驱动力。如果说西方经典模型是“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即“技术-市场双驱型”,那么在“中国情境”中,能够说是“技术驱动”和“政府推动”模式,即“技术-政府双驱型”。
另一个与“市场需求”因素相关的是“企业组织”。从上述调查能够准确的看出,“企业组织”在中国突出性创新中的作用比较有限。另外,西方突破性创新成果能出现在大中小各类企业,中小企业的突破性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较为突出;而在中国,突破性创新的行为主体大多数都是大规模的公司(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
结合P-TMO的理论模型,我们大家可以从新技术、大市场、多组织、强政策四个维度和它们之间的耦合互动关系中理解“中国情境”下突破性创新的发生机制,从而对我国科学技术的长远发展和战略转型作出更好的政策设计。
“中国情境”是理解中国突破性创新的“钥匙”。“中国情境”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府决策方面,政府决策速度快,风险承担能力强,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二是技术属性方面,产业体系齐全、产业链完整、创新要素高度集中,政府可主导技术路径选择;三是市场结构方面,国内需求容量大、市场容错空间大、风险承担接受的能力强,技术领域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大多是政府干预下的不完全竞争;四是组织模式方面,组织性质多元,政府可以直接控制和干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路径选择等。
由此可知,中国突破性创新主要是如下四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是具有强势政策能力、决策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的政府机制;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基础完备水平多元的技术体系;四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技术创新主干的产业组织体系等。
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不单单是技术上的“扬长避短”,而且还是科技发展的策略上的长远布局,事关国家战略产业的发展和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必须从长计议,精心组织,系统推进。
第一,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基本遵循。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突出位置。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要坚持四个面向:一是要面向世界科学技术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原始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二是要面向经济主战场,培养经济发展新动能;三是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一些事关国家战略全局的重大领域超前布局,构筑国家先发优势;四是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健全支撑民生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要注意的是,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不是闭关自守,而是要积极融入全世界创新网络,通过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更好参与全球技术治理,优化全球创新链,为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和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第二,重塑新型制,完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新型制是新时期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体制优势和根本原则。要逐步凝聚国家意志,突破系统边界,坚持“设定目标—分解任务—挂图作战—协同攻关”的路线步骤,力争新发展阶段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芯片设计、装备制造、工业软件、新能源等战略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另外,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在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实践中,“政府作用”非常显著。应加强对由政府决策、市场结构、技术属性以及组织模式四个角度构成的“中国情境”的系统研究,完善“中国情境”下以政策驱动为核心的突破性创新的理论模型。特别是要加快制定重要领域科技发展路线图、产业和技术发展路线图,以及新兴技术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路线图,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第三,制订新时期自主创新二代战略,推动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的新发展。21世纪20年代起,中国科技战略演变进入“自主创新2.0版本”。新时期的自主创新,旨在从主要是依靠现存技术的引进、集成、组合、应用到新技术基础理论的自主发展,即实现“从0到1”的突破。站在历史的新起点,我国必须适时推动创新范式(Innovation Paradigm)转变,进一步明确科学技术创新的战略方向,坚持把依靠自己力量解决“卡脖子”技术作为基本立足点,把锻造一些“杀手锏”技术作为重大战略指向,推动“十四五”及中长期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战略转型。具体来说,要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型:从引进技术到更加重视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卡脖子”技术自主突破;从技术组合集成到更加重视关键核心研发技术体系建设;从提倡生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到更加重视“杀手锏”技术的锻造;从渐进性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二次创新到更加重视突破性创新(Breakthrough Innovation)、根本性创新和“从0到1”的原始性创新(Original Innovation)。
第四,把握发展趋势,落实锻造“杀手锏”技术与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工作布局。把握世界前沿科技发展形态趋势,调整科技对外合作的方向与策略。根据我们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和发展基础,遴选确定量子科学、脑科学、纳米科学、空天科学、干细胞、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全球变化及应对、蛋白质机器、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数学和交叉研究,抢占前沿科学研究制高点,继续扩大“杀手锏”技术的战略优势。加强产业技术创新,逐步的提升产业技术上的含金量,持续增强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通信设施等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扩大上述优势产业领域在国内循环的基础性作用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布局。前瞻性研究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5G商用、6G研发、人工智能、数据产业等在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巨大作用。继续实施军民技术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策略,增强“杀手锏”技术在强军与富民中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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